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死刑的执行 第五百零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五百零九条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死刑的执行 第五百零九条 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百零八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