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在押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或者法律帮助申请,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通知值班律师。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