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十八章 涉案财物处理 第四百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四百四十二条 第十八章 涉案财物处理 第四百四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审查。 第四百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