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二条 对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