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三百三十二条 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对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