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 第二百五十七条 决定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不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的,审判人员应当在开庭前核实其身份,对证人、鉴定人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不得公开,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其个人信息。 第二百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