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为查明案件事实、调查核实证据,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