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七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一百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