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所属的证据种类,依照本章第二节至第七节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所针对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技术调查措施是否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技术侦查措施是否在刑事立案后,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是否按照批准决定载明的内容执行;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