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一章 管辖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十条 第一章 管辖 第十条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