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三) 目录 第三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