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三百三十四条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第三百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