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一)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第三百一十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