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三百七十一条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第十七章 目录 第三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