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十四章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 第三百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三百四十三条 第十四章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 第三百四十三条 对因罪犯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不核准裁定书,并撤销原裁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