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章 回避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回避 第二十九条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