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节 执行 第四百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八十九条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节 执行 第四百八十九条 将未成年罪犯送监执行刑罚或者送交社区矫正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报告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 第四节 目录 第四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