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二节 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三十一条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二节 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一条 执行通知书回执经看守所盖章后,应当附卷备查。 第四百三十条 目录 第四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