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应当告知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