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第三百九十七条 需要向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的,应当层报高级人民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下列规定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高级人民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协助。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第三百九十七条 需要向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的,应当层报高级人民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下列规定通知: 高级人民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协助。 (四) 目录 第三百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