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