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