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17年)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1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及本规定所称的“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