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2019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