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3年)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