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