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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2018年) 28.

28. 加强司法公开业务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司法公开培训交流,加强司法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锻炼。将司法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国家法官学院及其分院等培训规划和常态化培训课程。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司法公开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提高站位,及时更新理念,增强运用司法公开推动法院工作的本领,提高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解读司法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