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2018年)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2018年) 9. 9. 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信息公开。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公开以下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信息,加强司法文明交流互鉴,充分展示中国法院良好国际形象,促进提升我国司法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1) 人民法院开展的重要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活动情况; (2) 人民法院举办和参与重要国际司法会议情况; (3) 其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信息。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