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2018年) 8. 深化司法行政事务信息公开。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公开以下司法行政事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司法行政事务办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2018年) (1) 8. 深化司法行政事务信息公开。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公开以下司法行政事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司法行政事务办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1)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关切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8.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