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18. 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认可的无争议事实,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无需另行举证、质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让步、妥协而认可的事实,非经当事人同意,在诉讼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18. 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认可的无争议事实,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无需另行举证、质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让步、妥协而认可的事实,非经当事人同意,在诉讼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18. 目录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