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7.

7. 助推诉源治理工作更好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牵头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健全诉讼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拓宽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对接途径。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作用,做好协同疏导化解工作,促进纠纷诉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