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二、 调解范围。对于涉及民生利益的纠纷,除依法不适宜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对于物业管理、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损害赔偿等类型化纠纷,人民法院要发挥委派调解的示范作用,促进批量、有效化解纠纷。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