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 3. 3.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代表国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法庭的核心职能。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人民法庭的重要职能。 二、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 2.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