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 11. 11. 改进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难度较大、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不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以及人员装备难以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人民法庭审结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对可以当庭执结以及由人民法庭执行更加方便诉讼群众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所在基层人民法院派驻执行组等方式构建直接执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提高执行效率。 10. 目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