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2015年)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2015年) 二、 二、 做好刑事审判与国家赔偿的衔接。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刑事冤错案件宣告无罪与国家赔偿工作的内部衔接机制,做到关口前移、联合会商、提前应对。对于拟宣告无罪并可能引发国家赔偿的案件,刑事审判(含审判监督)部门要在宣判前及时通知本院国家赔偿办案机构,国家赔偿办案机构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形成赔偿工作预案,必要时要共同做好整体工作方案。对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并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权利的当事人,人民法院要在宣判的同时依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告知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