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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2014年) (十九)
(十九) 构建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建设的谋划研究、部署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每个机关部门都有抓好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干部管理、审判管理、纪检监察、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都发挥引领干警思想的功能。完善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加强政工干部、党务干部和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既保持稳定又合理流动。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群众组织联系干警、凝聚干警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每五年表彰一次全国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思想政治建设中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