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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援藏援疆工作的意见(2016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就实现西藏和新疆全面小康、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推动了西藏和新疆改革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边防巩固取得历史性成就。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对做好西藏、新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西藏和新疆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就实现西藏和新疆全面小康、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推动了西藏和新疆改革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边防巩固取得历史性成就。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对做好西藏、新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西藏和新疆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人民法院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好西藏、新疆团结稳定,推动西藏、新疆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西藏和新疆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承担对口援藏援疆任务的省市法院(以下简称“支援法院”)与西藏、新疆及新疆兵团法院(以下简称“受援法院”)密切配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就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援助西藏(包括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工作(以下简称两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