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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04年) 二、

二、 确认___人民法院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的行为(裁定、决定,或者裁定、决定中的违法部分)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请人可据本裁定向(确认本院的写本院,确认下级法院的写明下级法院全称)提出赔偿请求。

(确认本院的由院长署名,确认下级法院的由合议庭署名)

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

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不予确认用)

()确字第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向本院提出确认请求。

(写明确认申请人请求确认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原司法行为合法、申请人提出的确认请求不予支持的理由进行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人民法院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认违法。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全称)提出申诉。

(署名同样式九)

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一)

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准许撤回确认申请用)

()确字第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请人以___人民法院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字第号(决定或其他司法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本院提出确认申请。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___请求撤回确认申请(简要写明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的请求和理由)。

本院审查认为,确认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确认申请人___撤回确认申请。

(合议庭署名)

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

说明:不准许确认申请人撤回确认申请的,不制作“不准撤回确认申请的裁定书”,应继续审理。但应在确认或者不予确认裁定书的“案件审理经过”部分写明:

“___年___月___日确认申请人请求撤回确认申请,本院未予准许,本案继续审理”。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二)

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上级法院准许撤回确认申诉用)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原确认申请人)___(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人民法院()确字第号裁定书,向本院提起申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确认申诉人___又以(简要写明申请撤回申诉的理由)为由,申请撤回申诉。

本院审查认为,申诉人提出撤回申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诉人___撤回申诉。

(合议庭署名)

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

说明:不准撤回申诉的,同样式十一相应处。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三)

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受理申诉后确认违法用)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年___月___日___人民法院以()确字第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年

___月_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确认原司法行为违法、原审法院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不足、申诉人提出的确认请求应予支持的理由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