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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 29.

29.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