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通知(1988年) 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通知(1988年) 五、 五、 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按照三中全会“五管齐下”的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各司其职,严肃执法,共同搞好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