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2008年) 二十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2008年) 二十四、 二十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第275条调整为:“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二十三、 目录 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