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通知(2010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世界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 一、 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 认真落实大会决议,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 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 四、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