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5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