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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