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20年) 三、 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如无其他法定的无效情形,不应当仅以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由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20年) 此复。 三、 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如无其他法定的无效情形,不应当仅以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由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此复。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