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制度建设,2019年底前制定相关规范,明确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装备标准、运行保障等,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明确依据。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在团队化办案中的支持、保障作用,做到事务工作办理集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以事项委托为基础,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事项协作,加快执行指挥应急管理系统部署,尽快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打通内、外网连接,有效解决执行指挥中心与外出执行人员、外出执行人员之间的执行信息联通问题,逐步形成覆盖全国、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执行指挥调度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在执行管理、执行考核中的中枢作用,实现对执行案件、执行事项和执行人员的全方位管理,强化对下督办、分级分时督办等工作机制,将各项监管职能逐步下沉至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加强值班备勤,逐步建立各级人民法院实时联动的24小时备勤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