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通知(2018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通知(2018年)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更好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更好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