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年) 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年) 45. 45. 以通海可航水域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设施以及预期收益、对第三人的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44. 目录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