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年) 1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年) 109. 109. 本规定中的船舶工程系指船舶的建造、修理、改建、拆解等工程及相关的工程监理;本规定中的船舶关键部件和专用物品,系指舱盖板、船壳、龙骨、甲板、救生艇、船用主机、船用辅机、船用钢板、船用油漆等船舶主体结构、重要标志性部件以及专供船舶或者船舶工程使用的设备和材料。 七、 目录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