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一、 当事人举证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五条 一、 当事人举证 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